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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合同中途转让怎么写协议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21:37 0人浏览
门面合同中途转让怎么写协议
律师解答
门面合同中途转让的协议应当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价格;剩余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如果转租未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由权解除合同,因此在转租协议中还应当注明出租人知情的相关信息,最好出租人作为见证人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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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辉律师
主任律师
何广辉律师

广东-惠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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