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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房付首付,离婚后对方要还贷款吗

更新时间: 2023-09-21 09:20:35 0人浏览
一方婚前购房付首付,离婚后对方要还贷款吗
律师解答
一方婚前购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另一方是否要还贷款应当由当事方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登记人应对另一方的共同贷款部分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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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周晓松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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