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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付款怎么处理好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13:24 0人浏览
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付款怎么处理好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付款的,若是尚未交付标的物的,则卖方可以采取不发货的方式催促对方付款,或者卖方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若是已经交付了标的物的,则卖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付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法院判决后买方还不付款的,卖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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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辉律师
主任律师
何广辉律师

广东-惠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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