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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住家,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16:17 0人浏览
长期不住家,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
律师解答
长期不住家的,物业费不可以不交。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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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雷平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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