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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必须本人去吗

更新时间: 2020-12-11 17:46:27 0人浏览
注销公司必须本人去吗
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依法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因为合并、分立解散;被依法强制解散;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不需要法人亲自去办理,可以通过代办公司帮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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