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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3-07-17 11:01:05 0人浏览
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
一、继承人之间可能就遗产的范围产生争议,遗嘱可以有效解决争议;
二、继承人可能遗漏遗产继承,导致遗产旁落他人;
三、公司股权可能因为继承而分散,从而使得被继承人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权;
四、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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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泉律师
主任律师
肖泉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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