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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的费用谁支付

更新时间: 2023-07-10 17:14:29 0人浏览
伤情鉴定的费用谁支付
律师解答
伤情鉴定的费用,属于司法鉴定的,先由委托人进行垫付,如果是他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就垫付的鉴定费用向侵权人主张返还;属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申请人垫付,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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