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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6:43 0人浏览
公安机关对于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措施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对于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明确告知宣传;配备管理力量,集中隔离点的管理人员应由卫生、公安、地方政府及社区等部门选调的相关人员组成;做好日常防控,集中隔离点应禁用中央空调,使用定向排气扇保持通风等。
我国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已经实施乙类乙管政策,不会对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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