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人身损害赔偿> 伤情鉴定两年后做的有效吗

伤情鉴定两年后做的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3-06-26 13:55:13 0人浏览
伤情鉴定两年后做的有效吗
律师解答
伤情鉴定两年后做的没有效,最长不可超过1年,根据规定,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如果是人身损害发生2年后可以申请鉴定,因为人身损害案件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苏国强律师
主办律师
苏国强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

842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