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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后法院直接执行吗

更新时间: 2023-06-15 08:51:01 0人浏览
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后法院直接执行吗
律师解答
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后,法院不会直接执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是申请执行证书的前提,公证机构在出具执行证书前,不仅要审查债务的履行情况,还要征询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意见。公证处一并出具了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公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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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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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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