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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院交罚金是不是可以少判刑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19:16 0人浏览
给法院交罚金是不是可以少判刑
律师解答
犯罪分子给法院交罚金不可以少判刑,因为罚金也属于刑罚,是附加刑,如果行为人被判处了主刑,也被并处了罚金的,则罚金要交,主刑也要实行,两者没有联系,罚金的数额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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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合伙人律师
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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