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财产损害赔偿> 道路救助资金怎么追偿的

道路救助资金怎么追偿的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25:38 0人浏览
道路救助资金怎么追偿的
律师解答
道路救助资金单位可以向事故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追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