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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和财产保全是否同时进行

更新时间: 2023-06-07 15:11:18 0人浏览
起诉和财产保全是否同时进行
律师解答
起诉和财产保全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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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律师
合伙人律师
赵毅律师

山东-青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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