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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期限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23:44 0人浏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期限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期限为: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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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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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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