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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12-08 16:23:06 0人浏览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律师解答
侵权责任有下列免责事由:
1、是因受害人故意而造成该损害的;
2、进行正当防卫,并且未超过防卫限度的;
3、进行紧急避险,并且未超过避险限度的;
4、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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