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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有哪些制度

更新时间: 2020-12-08 16:23:00 0人浏览
尸检有哪些制度
律师解答
尸检的制度有:
1、尸检的时间是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冷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2、尸检需要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3、尸检需要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4、尸检过程可由医患双方委派代表观察。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第二十七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由医疗机构在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后,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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