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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 2020-12-08 16:23:00 0人浏览
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处理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有:
1、患者及其近亲属、医务人员的陈述;
2、住院单、药物清单等病例资料;
3、证人证言;
4、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争议处理,而得出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5、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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