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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11-30 14:22:49 0人浏览
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
律师解答
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依据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龄会有所不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等。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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