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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合同需不需要扣留质保金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02:37 0人浏览
设备合同需不需要扣留质保金
律师解答
设备合同不需要扣留质保金,如果双方协商同意扣留,可以扣留。一般设备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都需要约定一定的质保金进行扣留,合同完成就退还回去。质量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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