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02:36 0人浏览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律师解答
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合同质量发生纠纷时一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