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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费用

更新时间: 2021-09-13 16:50:43 0人浏览
提存公证费用
律师解答
提存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债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提存费由债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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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光律师
主办律师
王海光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综合、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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