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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怎么做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3:31 0人浏览
法医鉴定怎么做
律师解答
法医鉴定的流程:
1.当事人准备鉴定资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资料等。
2.当事人进行鉴定登记,指定鉴定人。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客体检查。
4.鉴定科室主任审阅鉴定材料,定性。
5.鉴定人书写鉴定底稿,审核人批阅。
6.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正文,鉴定审核人签字。
7.对鉴定书进行封装。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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