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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退役金算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2-11-17 17:41:20 0人浏览
军人离婚退役金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军人离婚,退役金一般只有部分会算共同财产。也就是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退役金,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其在婚前就获得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将其认定为是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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