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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军人离婚转业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5:59:36 0人浏览

导读:

转业军人离婚,军人的转业费不是全部都是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与军人离婚转业费
  • 转业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军人的转业费不是均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
  • 转业费 离婚

       军人转业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会获得一笔转业费用,这些费用是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6月27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判决中,作了回答。

      章某于1996年9月应征入伍,2003年底转业。其间于2002年10月11日与王某结婚,婚后双方为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矛盾,2003年11月起即分居生活。2004年5月章某曾诉请离婚被判决驳回,此后双方关系未能得到缓和,章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查知,全军区转业干部补助费的发放标准相同,主要有安家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按章某的兵龄和军衔,安家补助费应算4个月的基本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700元,计2800元;生活补助费按3个月的基本工资计算,计2100元;住房公积金从提干时起算,每年350元,计算至转业时止;住房补贴从2000年开始计算,每月280元。6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同时,判...

  • 军人离婚转业费可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一般应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除另有约定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军人起诉离婚 复员费分割问题

      军人在离、退休、复员转业时,从国家获得的一定数额的金钱,随着军人的入伍时间、级别等因素而不同,但总体是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对此的争议、矛盾,也逐渐突显。对于此款项的归属问题,既要考虑军人的服役年限,同时也要参考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军人结婚前和离婚后所得部分,为军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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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无法分清结婚前阶段及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阶段的具体数额则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   核心内容:军人除有日常工资外,还有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住房补贴等费用,在军人离婚时,这些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财产分配。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目前部...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诉讼离婚。

    第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的登记,并宣读离婚的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1、要准备相关的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

    2、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当法院收到原告所提交的诉讼离婚申请时,会进行审查;然后进行立案。在立案后法院会先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那将开庭审理。

    4、判决:法院会根据实情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结婚后,可协议或起诉离婚。且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自愿离婚的表示,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当事人应当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包括:1、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配都是双方协商处理;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5、无过错原则;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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