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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吗

更新时间: 2022-11-16 16:52:15 0人浏览
起诉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吗
律师解答
起诉不一定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住所地。
一、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有下列情形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身份关系诉讼中的被告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的;
2、身份关系诉讼中的被告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的;
3、被告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的;
4、被告是被监禁的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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