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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定要写编号吗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0:23 0人浏览
劳动合同一定要写编号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没有写编号的必要性,劳动合同编号不属于必备条款,不会引起劳动合同无效。但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出于方便管理的原因肯定会给劳动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一般按以下方法编号:
1、分开填写,前面填文件代号,后面填编号,编号为员工性质+年限,比如CW-HT-0122,指财务,合同,01代表员工性质(办公室的,车间的等)、22表示22年签订;
2、按照签订合同时的顺序来编号,年度编号+具体时间(比如2月1日)编号+当月签订合同的顺序编号,比如202210010001,即2022年10.1号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
3、其他。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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