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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如何公证遗嘱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0:31 0人浏览
公证处如何公证遗嘱
律师解答
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方式:
1、对遗嘱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于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受理申请后,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3、依法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询问遗嘱人,然后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八条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属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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