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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0:44 0人浏览
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律师解答
遗嘱不是必须需要公证处公证。是否对遗嘱进行公证由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遗嘱必须要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经过公证有一定的优点: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具备生效要件。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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