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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法院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4:06 0人浏览
没有房产证法院如何执行
律师解答
没有房产证法院执行的方式主要是于登记处查清该房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如果该房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则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该房产;如果该房产的确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该房产。
人民法院执行房产的相关规定:
1、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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