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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怎么样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2-10-28 18:36:08 0人浏览
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怎么样的条件
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当事人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生效后,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遗产,继承人可以持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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