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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如何撤销

更新时间: 2023-12-12 08:52:58 0人浏览
离婚协议如何撤销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般不能撤销。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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