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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甲方乙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09:06:29 0人浏览

导读:

协议离婚用冷静期。且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针对离婚协议甲方乙方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协议甲方乙方
  • 协议离婚的速度是快的,需要的时间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适用新生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且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 在婚姻中,夫妻关系破裂就会出现离婚的情况,我们也知道对于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民政局有?这就需要大家有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民政局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一般当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是可以的,如变更抚养权,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

  • 离婚协议书满足法定情形就更改。例如,夫妻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重新签订的确定方式如果还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就可以重新签订。如果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了,对财产分割的问题,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可以重新签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导读: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分歧。其实,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撤销赠与的条件!

      [案情]

      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江西省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

      2010年1月21日陈某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和刘某某在2009年7月8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现要求分得坐落在金溪县桃源刘村的二间两层砖混结构楼房中的一间、两间平房中的一间。

      [分歧]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第一种...

  •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要根据反悔的内容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

    如果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反悔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核心提示:签订离婚协议后还可以反悔吗?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前能否反悔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离婚协议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对原有的离婚协议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登记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义务的对离婚协议反悔。2、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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