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拘留后有哪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不予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拘留后有哪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不予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更新时间: 2022-10-18 16:00:32 0人浏览
拘留后有哪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不予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律师解答
拘留后可不予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情形有:无法通知;被拘留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可能有碍侦查,但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