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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更新时间: 2022-10-12 15:16:39 0人浏览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
2、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3、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4、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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