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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均没有“垫资”约定,但是“黑合同”有垫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 2022-09-23 18:27:15 0人浏览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均没有“垫资”约定,但是“黑合同”有垫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备案合同均没有“垫资”约定,但是“黑合同”有垫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的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者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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