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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16:49 0人浏览
如何认定“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律师解答
认定“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标准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作为,以及虽有作为但没有达到必要程度,即虽设置了标志,但标志不足以引起他人注意,虽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但该措施不足以起到正常安全防护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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