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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怎样

更新时间: 2022-09-05 11:24:16 0人浏览
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怎样
律师解答
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为不满十四周岁,不具有完全刑事和民事能力,所以在处罚上与有完全责任承担能力的人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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