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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8-29 17:00:56 0人浏览
自认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自认的法律规定:
1、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2、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3、自认必须是当事人明确表示的;
4、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如果自认事实与已查明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的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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