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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更新时间: 2022-08-29 17:11:59 0人浏览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律师解答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取消了之前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立遗嘱之后感到后悔了,可以将遗嘱全部撤回,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也可以只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还可以立一份新的遗嘱,使旧的遗嘱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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