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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时不同情节的产假应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3:45 0人浏览
女职工生育时不同情节的产假应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女职工生育时不同情节的产假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或者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产假时间。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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