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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函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2:15 0人浏览
委托函的注意事项
律师解答
委托函的注意事项有:授权委托方法有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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