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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雇员人身损害学校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 2022-07-21 12:27:42 0人浏览
《民法典》雇员人身损害学校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雇员人身损害学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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