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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声明书

更新时间: 2022-07-14 12:08:37 0人浏览
放弃继承声明书
律师解答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书写如下:
1、写明声明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写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继承的财产财物;
3、写明放弃继承的理由;
4、最后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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