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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7-05 16:04:48 0人浏览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揽工作如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解除合同的损失,可以要求定做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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