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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 2022-06-14 10:34:15 0人浏览
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补偿
律师解答
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一般没有补偿。单方面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补偿金的,根据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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