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是否由公安机关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是否由公安机关吊销驾照

更新时间: 2022-04-24 18:42:09 0人浏览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是否由公安机关吊销驾照
律师解答
若行为人有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吊销其驾照,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其责任。驾驶人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得再次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