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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4-22 09:13:26 0人浏览
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提交的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应当提交伤情鉴定、报警记录、图片、聊天记录等证据;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应当提交公安机构出具的处理记录、当事人认错书等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提交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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