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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更新时间: 2022-04-20 11:38:59 0人浏览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
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法律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仅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股东,则不用签定劳动合同;对于在公司就职并领取工资收入的,则需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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