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22:30 0人浏览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但经济补偿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无需缴纳。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