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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23:01 0人浏览
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要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人应当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证明材料为:
1、护理日期证明,护理日期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因护理减少收入的证明,没有的,可以参考同行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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